
今天十一点半,在美容院迷迷糊糊刚要睡着,接到他的电话:“我下午要去一趟佛山,晚上回家的时间可能定不了····”
接电话的时候,我还迷迷糊糊,等清醒过来再问他——公司安排是下午三点出发。我当时没晕过去!从我家出发的话到达他要去的目的地开车在正常情况下需要一个小时到一个半小时的时间,从他公司去,需要多加大约半个小时,那么下午三点出发,到达大约要下午四点半到五点之间。好吧,等他们去到,对方也准备下班了。
下午四点二十四分,有点事情打电话找他,我问他:“到了没?方便说话不?”他说:“我们在的士上正过去。”好吧,那么就是说他们是从公司坐地铁到佛山再打车到目的地。
从以上的片段,可以得知,他们在计划的时候,没有一点松动的时间,没有预留时间空间,也没有顾及员工就算除外工作也需要按时下班的意愿。实际就是强奸了员工的准时上下班的权利。这下来,次数多了,员工难免有抱怨,有拖沓,工作效率就无可计算了。不知道为什么国内的公司大多都这样,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提现奉献精神?那么在公司消极怠工,以体现奉献精神,或者在上班时间内积极做好份内工作,开心上班,安心下班,如果你是老板,你想选哪个?绩效要看到的不是下班后奉献的时间,而是上班时,做出的成绩!